大批外企退出,在印度做生意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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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人们把死掉的葛萨璐安置在帐篷里,所有人骑着马围绕着帐篷走了七圈子,葛萨璐的长子勐撒卡来到帐篷口,用刀子割破自己的脸,趴在满是泥水的地上哀嚎不止。
自己突兀地变成婴儿出现在大地之子雕塑脚下这种事情,即便是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更不要说当塞来玛贼一样地抱起自己揣进怀里的时候,那个巨大的大地之子雕像就平白无故地消失掉了。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老羊皮来到一个高大的夯土门楼前不动弹了,云初也听到了一阵激烈的手鼓以及摇铃声。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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