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的成功 首先归功于功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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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她舍不得这么好的儿子……哪一个当父母的又会舍得放弃这样好的儿子呢?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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