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压带电作业检修师邱中华:刀尖行走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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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你现在知道西域的人有多么的愚蠢了吧?”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娜哈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这个平日里只对吃感兴趣的小女孩也越来越黏云初,即便是睡觉也要抱着哥哥的胳膊,有时候撕都撕不开。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塞人美女都是属于可汗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的族人们,宁愿去跟大尾巴羊恩爱,也不肯去找部族里那些干巴柴火妞。
“云初不是塞人的名字,更不是回纥人的名字。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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