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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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大阿波死了,两百个帐篷里的人都要出来默哀,云初背着娜哈,带着塞来玛也参加了最后的默哀仪式。
他对于回纥人很难生出同理心,这不是因为他薄凉,而是因为回纥人自己都没有培育出这种伟大的情感。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人死了,还会有孩子诞生,再成长成男子汉,城池被毁掉了,这并不重要,只要有坎儿井,这个地方有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重新变得繁荣。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云初可不愿意随便泡进去,坎儿井里的水都是雪山的融水,再加上一直在坎儿井里流淌,基本上不见天日,这些水冰寒刺骨。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这也太唯心了吧?
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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