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警铃炸响,“我寻思这是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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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不是塞人有多么的爱干净,在专门的地方处理卫生问题,主要是人的排泄物跟垃圾会把野兽招来。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他的专业性,绝对不是那些口口相传留下来的传说可以比拟的,云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掀开大唐蒙在他脑海中的那一层面纱。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我就要吃旱獭——哇!”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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