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共和军后裔首次执掌北爱,北爱会“脱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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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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