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 “冷血杀手”王思雨 越打硬仗越来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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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今天何远山已经把话说的非常通透了,云初想要户籍没问题,想要各种便利也没有问题,前提是他必须证明大关令衙门里的人都必须是一伙的。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嗷嗷——”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而是先把芹菜烫熟,再往烫芹菜的水里加一点面粉用力的搅拌,最后把芹菜重新倒进面汤里,找一个没有油的坛子装起来,发酵几天之后,这东西就会变得酸香扑鼻。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人的消化器官远比牲口跟野兽的消化器官来的精致,因此上,人排泄出来的消化物,对于很多动物来说有很好的二次利用的价值。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塞来玛经常说,她是回纥人中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云初更是回纥人中间前所未见的美男子,那么,娜哈就该是回纥部落中未来的第一美人!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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