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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听了云初说的话,米满大惊,抬腿重重地在母羊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母羊吃痛大声叫唤了一声,就拖着米满向自家的羊群飞奔而去,直到消失在云初的视线中。
“放心吧,会抹平的。”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云初相信,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一个像他这样优秀的少年郎迷茫的流落他乡而不管不顾的。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