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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都护府户曹裴东风。”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今天,方正,刘雄,何远山以及掌固张安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唐人了,这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老羊皮摆摆手笑道:“他能去哪里呢?西域虽然很大,却也很小,朋友不可能永远都是朋友的,亲人也永远不可能一直是亲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用袖子擦拭掉越来越多的眼泪,准备端起那一盆米饭大快朵颐的时候,却愤怒的发现,老羊皮竟然往雪白的白米饭里倒奶……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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