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滕王阁序》免门票掀起背诵热潮,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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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走进没有守卫的龟兹城,各种嘈杂的声音就多了起来,最清晰的是呐喊声与喝彩声,中间还间杂着咒骂声,哭泣声,以及哀求声。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云初现在连大唐白丁都不算,他是铁勒回纥人,还是铁勒回纥人中,完全不以勇猛著称于世的塞人!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这两样,不管是哪一种,对大军行动来说都是阻碍。
这一次,他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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