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警铃炸响,“我寻思这是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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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官府办事的流程,在中华大地上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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