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增量高居第一,这个城市靠什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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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会抹平的。”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这也太唯心了吧?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石先生,你也该这样想,把你不多的日子尽量的过好,过的可以在临死前露出笑容才行。”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你看他使唤侯三使唤的理所当然,还他娘的用热水洗澡,这说不定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您是怎么办到的呢?”云初瞅着塞来玛跟娜哈两人愉快地切割羊腿,心情也变得很好。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西域的很多国家,部族,就是这样起来的。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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