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年入20万,我变成“害虫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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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没了!”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别怀疑,我为了走新路想的快要发疯了,现在脑子不合适,这种事大概率能干的出来,如果你们不想跟一个秃头胖子谈恋爱,就早点把月票啦,推荐票之类的东西统统早点给我,了了我的思念之情。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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