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档观众满意度得分83.3分 《长空之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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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老羊皮摆摆手笑道:“他能去哪里呢?西域虽然很大,却也很小,朋友不可能永远都是朋友的,亲人也永远不可能一直是亲人。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想想啊,所有官吏最后服务的对象是谁,就知道在这种事情上该怎么取舍了。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塞来玛之所以觉得说这件事很为难,不过是担心云初一旦知道自己不是她亲生的,会丢下她去找亲生父母。
娜哈对于父母的离开毫不在意,还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鬼脸,就继续抓着云初的蹼头骑马。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云初微微一笑。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但是,老羊皮却没有放弃云初,每隔一个月就会来白羊部一次,继续蛊惑云初跟他走,为此,他不惜亲自下场,教会了云初非常多的东西。
所以说,这件事通天了,那个阿史那贺鲁除过用自己的人头谢罪之外,没有别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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