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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拖着娜哈来到草蜢湖边,脱掉她身上的皮袄,再用自己的皮袄裹住这个光溜溜的只有六岁的脏丫头,粗暴地给她洗了脸,以及手脚,很快,一张粉嘟嘟的小脸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文书是不同的!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为了让牛肉变得微甜,云初往里面添加了一些泡开切碎的葡萄干,葡萄干的果糖与盐巴融合之后,就会把牛肉与沙葱混合之后的青草味转成带着一点野生浆果酸香的复合味道。
价格昂贵,乃是老神仙孙思邈孙真人亲自研制,据说由豆粉和药制成,既能去污又能护肤,据说用它洗手洗面,十日色如雪,三十日如凝脂。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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