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宿敌在北京握手,这张照片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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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利益上的联合是一种相对稳固的关系,可是,一旦利益出现了分歧,这种联合也是最脆弱的。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塞来玛看到云初的第一刻,就用手捂住了嘴巴,眼泪却如同泉水一般涌出来。
云初低头道:“我以为用一往无前的磅礴之气来描绘唐军更加具体。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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