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乡挺好的》评分8.3 直面异乡青年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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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大纛的出现,就预示着白羊部全族已经抵达了龟兹。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你如果在外边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我给你安排一个适合武士干的事情。”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云初认为葛萨璐不具备拥有这些东西的可能。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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