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些北京白领,决定去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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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老羊皮在龟兹城里居然有房,他不但有房,还有六个漂亮的不像话的胡姬伺候他,最过分的是,踏进那座算不上大的土墙院子之后,十几个穿着半身皮甲的武士都是趴在地上迎接他的。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唐人是吝啬鬼!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何远山皱眉道:“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长安的舞女应该不会是这个样子,听玄奘说,唐人女子守礼。”老羊皮笑呵呵的道。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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