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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云初有些慌了,他之所以胆敢留下来,底牌就是老羊皮,他认定了老羊皮会留有退路,只是没有想到老羊皮的退路安排的如此粗糙,如此的平凡。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我说了——不许学!”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再加上大唐传奇宰相房玄龄跟皇帝说:“今商贾贱类,台隶下品,数月之间,大者上污卿监,小者下辱州县……意思是,商贾用给官吏钱这种方式,侮辱了高高在上的大小官吏们。”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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