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情侣,一个死缓,一个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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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一点都不担心,忙着给小房子里铺设羊皮,云初更是对这一人一狼视若无物,忙着剥鱼皮。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每当有外地来的猛士敲响了铁笼旁边的铁钟,石国王庭就会派出一位勇猛的甲士进入战笼。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那些商贾们不能入仕,没有永业田,嫁闺女连马车都不能坐,已经够可怜了,万里迢迢的背点货物来西域贩卖,赚一点血汗钱,就不要折腾他们了。”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结果,他从这个刚刚当上从八品大关令的小官身上,看到了一位指挥若定的大将军模样。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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