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明氏集团覆灭,揭秘电诈基地卧虎山庄里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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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你的年纪太小,打不过战笼里那些彪悍的猛士。去了就是送死,白白的便宜老羊皮拿你的送命钱。”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战争开始了。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