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明氏集团覆灭,揭秘电诈基地卧虎山庄里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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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满为患的城墙上朝折冲府兵营看过去,那里也静悄悄的,就连写着唐字的大旗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旗杆上,军寨上没有看到卫兵,军寨门口,也看不到手持长矛的岗哨,一群鸟不时地落在军寨里,一会又匆匆的飞起。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这也太唯心了吧?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呜——”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斧柄足足有两米长,斧脑位置还突兀的冒出来一柄一尺长的尖刺锈迹斑斑的。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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