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十号:在这场大选中,他只活过了“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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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淡淡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行大权者需如怒海操舟,小心翼翼,操小权者当如旱地行舟,勇猛精进!
就这一点来看,人家称呼我们为蛮夷真是一点都没有叫错。”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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