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上被拿下的“70后”副市长是个“官迷”,还谋求个人生活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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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至于在西域,只要不打仗,你跟着哥哥,哥哥保你周全,就算上了战场,你紧跟着哥哥,也有八成的可能活下来。”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从那以后。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阿史那贺鲁的造反之心,不光是我知道,唐人皇帝也早就知道,现在就等着阿史那贺鲁来龟兹决一死战呢。”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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