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同一社区60个孩子模样相似,原因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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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从那以后。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云初是沿着水渠走的,走了不长时间,他就再一次看到了侯三,他的尸体被一根倾倒的粗树枝给拦住了,身体沉没在水下,脑袋露在外边,可能是因为水很冰冷的缘故,他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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