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子18年,她才知孩子当年就被遗弃,早已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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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这是所有当官的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知道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万万不可做对官员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云初对老羊皮道:“没有那么苦,自己的快乐需要自己用双手去博取,博取不得的人才会感到痛苦。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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