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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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云初大笑道:“我是不是唐人,壶正心中有数,至于君子食,奴隶食,明日自然见分晓,诸位如果明日想让自己的五脏庙获得一场盛宴,还请早早将鼎镬食材送来。”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放心吧,会抹平的。”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现在,就看到底是葛萨璐强悍的身体战胜毒药,还是毒药战胜葛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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