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依附中国”?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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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不是成为唐人府兵就自然拥有回归大唐的条件,府兵想要随时回到关内,没有立下三转以上的军功想都不要想,除非遇到折冲府换防!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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