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渊谭天:耶伦再度访华,先要想清楚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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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大唐商贾,说起来真是一群可怜人,拥有财产,在门阀高姓们的眼中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而且,他们的财产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连保住都成问题。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由于经常给玄奘研墨,老羊皮研墨的手法更好,还自己总结出来了推磨法跟转圈研磨法。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所以,我去大唐,你就该跟我一起去,我修佛没有修好,玄奘修的很好,让他看看你,是不是那个僧人口中的有意思。”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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