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摩托族出没北京西北旺:白天敲代码,晚上拧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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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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