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世界发生了三件大事,让人特别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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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云初也不恼怒,继续朝何远山拱手道:“同样是麦面与羊肉,云某明日请壶正品尝一下何谓君子食,何谓奴隶食。”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云初大笑道:“我是不是唐人,壶正心中有数,至于君子食,奴隶食,明日自然见分晓,诸位如果明日想让自己的五脏庙获得一场盛宴,还请早早将鼎镬食材送来。”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要做这样的决定,只能是都护府,或者刺史府,都护府户曹跟刺史府司户也做不了这么大的决定。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狗窝里长大的只会是狗,就算披着一张虎皮也是一条狗。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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