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存婴儿”悠悠,一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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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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