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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塞来玛跟娜哈应该有更好的食物,从今往后,他不用节省了,可以敞开肚皮吃东西。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一个身材曼妙,却皮肤黧黑的舞娘正在欢快的舞蹈着,西域舞娘们表现舞蹈魅力的时候,一般都是不穿衣服的,最多在跨间绑一些布,奢侈一些的会绑一些绸子,还会把这些布或者绸子扎成花朵,或者蝴蝶模样。
老羊皮来到一个高大的夯土门楼前不动弹了,云初也听到了一阵激烈的手鼓以及摇铃声。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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