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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走进没有守卫的龟兹城,各种嘈杂的声音就多了起来,最清晰的是呐喊声与喝彩声,中间还间杂着咒骂声,哭泣声,以及哀求声。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所以,不如让阿史那贺鲁自己把这一千五百里的路走完,最好让他们的人聚合在一起,好让武侯大将军一鼓而灭。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衙门破旧这是惯例,一般的官员都没有修衙门的心思,因为寓意一点都不好。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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