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镜拉满的程前回来了,曾经央视一哥首秀有点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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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塞人每年都要给回纥人缴纳最多的牛羊,最多的物资,承受最重的作战任务,换来的仅仅是回纥人允许他们自称为回纥人。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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