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北京“爷们儿”马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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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云初没有看到娜哈,这让他有些失望,塞来玛跟着他们走了一会,就停在一棵高大的雪松下目送云初远去。
“沙洲!”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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