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现在有多乱,还会乱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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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裴东风爵爷呢?”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说完就抱着云初的肩膀道:“以后哥哥下半辈子是吃奴隶食,还是君子食,就全仰仗兄弟你了。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人死了,还会有孩子诞生,再成长成男子汉,城池被毁掉了,这并不重要,只要有坎儿井,这个地方有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重新变得繁荣。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就今日这锅汤饼,食材其实一点都不差,不论是麦面,还是羊肉,都是云某往日求之不得的食物,只是此等上好食材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可惜了。”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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