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暴的第70天:她只是染了粉色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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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比如——吃旱獭!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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