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年入20万,我变成“害虫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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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刘雄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我倒是不怀疑他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子,只要是罪囚,西域这么大,他们不会刻意的跟我们打交道。”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云初笑道:“铁还有生锈的时候,你们要是不听劝啊,以后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别来找我就行。”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云初希望能一辈子接受刘天成老师的教诲,只可惜,这位老师给云初上的最后一堂课,却是离别。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方正,刘雄,何远山,张安,薛和义,李成义,陈伯安,加上云初,就是吃官衙饭的主力人群,至于门子老兵,以及哑巴马夫,痨病鬼更夫,就只能等前面八个人吃完之后,有剩余的话就吃,没有剩余就不吃。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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