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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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就这样,你还不放过他,继续把那种添加了蜜糖的水让他的儿子喂给他喝,整整喝了六天。
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走进没有守卫的龟兹城,各种嘈杂的声音就多了起来,最清晰的是呐喊声与喝彩声,中间还间杂着咒骂声,哭泣声,以及哀求声。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今天,方正,刘雄,何远山以及掌固张安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唐人了,这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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