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打野猪,总共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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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云初瞅着老羊皮的背影道:“我不会改变我的计划,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我的计划!”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第二天,天山掉下来的不是雪,也不是雨水,更不是冰雹,而是冰水混合物,落在温暖的手掌上就立刻化成了水。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云初瞅瞅塞来玛,见她早就做出了一副抬头挺胸的模样,就很自然的道:“必须跟你年轻时一样的女人才成。”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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