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代”为何总难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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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从桌子上的牛肉块上撕下来几条牛肉,撕成牛肉丝,拍上两颗蒜,放好青葱,最后用西域特有的胡麻油烧热之后泼一下,这样的一盘子醋芹应该有资格上皇帝的餐桌,毕竟,太宗皇帝行述中曾经明确记载,他以后的皇帝每年只有三次吃牛肉的机会。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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