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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你看他使唤侯三使唤的理所当然,还他娘的用热水洗澡,这说不定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这让塞来玛非常的愤怒,不止一次的向那些女人发起攻击,有时候是丢石头,有时候是丢纺锤,更多的时候是吐口水跟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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