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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四年的时候,侯大将军远征高昌,随军的民夫大多来自陇右道,也有一部分来自于两个附郭县,长安,万年两县的罪人。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当然,也有更多的美丽女子一辈子都没有抵达长安,洛阳这样的地方,变成了某一个山大王的女人,或者一群土匪的女人。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战争开始了。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