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攀越的轨迹 成功的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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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小丶舟执事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潮水一般的骑兵队伍从远处漫卷过来,距离军寨一箭之地以后,这支足足有三千骑的骑兵就迅速化作几十个小队,等军寨上的鼓声响起之后,一支支小队骑兵就鱼贯而入,顿饭的功夫,戈壁上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哪一个姐夫?”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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