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的成功 首先归功于功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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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越长人越帅执事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云初冷冷的看了刘雄一眼道:“君子远庖厨,今天给你做这一顿吃食,是为了让你们区分一下什么是君子食,什么是奴隶食,可不是为了让你满足口腹之欲的。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如果你是唐人,该给你的我不少你一毫,不是唐人,而是心怀叵测者,我给你的也不会少一毫!”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