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与梦想》刘江:创作中常感觉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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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裴东风说完话,也不理睬跪在地上的何远山几人,抬腿就上了战马,直奔折冲府第九团去了。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就今日这锅汤饼,食材其实一点都不差,不论是麦面,还是羊肉,都是云某往日求之不得的食物,只是此等上好食材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可惜了。”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知道他苦苦等待的兔子已经到来了,接下来,就要看他如何捡拾这个自己送上门的肥兔子了。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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