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又火了,“借歌复仇”的说法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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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挥刀砍断了树枝,侯三又开始了自己的旅程,不知道他想要去哪里,云初只知道,再向前走,又会进入漆黑的坎儿井地道。
我想啊,以玄奘法师的慈悲,他一定会收留你,保护你,并且保证让你在大唐的国度过上你想过的日子。”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就这样,你还不放过他,继续把那种添加了蜜糖的水让他的儿子喂给他喝,整整喝了六天。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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