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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云初瞅着塞来玛将一根手指塞进另只手比划的窟窿里的猥琐动作,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成年。”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方正叹了口气道:“不成,陇右道的折冲府一向眼高于顶,跟我们安西军不怎么对付,玉门关守将可能不会通融。”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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