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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你不准备跑路吗?”
云初家从他六岁可以自己弄来柴火,并且自己会制作木炭的时候,他家就不用牛粪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你八岁的时候给萨拉本的马喂了一些红石头泡的水,那匹马没过几天就死了,就因为萨拉本喝醉了打我。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我想啊,以玄奘法师的慈悲,他一定会收留你,保护你,并且保证让你在大唐的国度过上你想过的日子。”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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